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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莫名欠款80余万,同事竟是幕后黑手
时间:2026-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以为只是帮忙担保10万元,刷脸签字后却背上80余万贷款;昔日同事将钱全部转走,用于KTV、赌博、购买奢侈品……近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图片由AI生成


案情简介

陈某与崔某本是同事,2025年4月17日,陈某因挥霍无度经济拮据,便以开餐饮店需要资金为由欺骗崔某,让崔某以本人名义通过中介公司为其贷款十余万元。当日,陈某带崔某来到中介公司,向崔某隐瞒真实贷款金额,通过多次刷脸、签字操作,分五笔从崔某名下贷款共计828000元。


二人离开中介公司后,崔某接到贷款到账电话通知,方知本次贷款总额。崔某当即询问陈某为何贷款金额如此之高,陈某谎称自已也不知情,并称“无需着急,该笔款项均由其负责偿还”。稳住崔某后,陈某当场使用崔某手机转出36万元,并以“需偿还贷款”为由骗取崔某银行卡及密码。2025年4月18日至5月8日,陈某又在崔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ATM取现、刷卡消费等方式,陆续支取卡内14万元,用于KTV消费、购买奢侈品、赌博等个人挥霍。2025年5月14日至5月28日,陈某又以“偿还贷款”为由,再次骗取崔某转账,最终将全部贷款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截至案发,陈某仅偿还4个月贷款本息共计15万余元。


2025年12月3日,崔某报警,陈某于2026年9月5日主动投案。2026年10月2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陈某。


检察官提醒

切勿出借个人身份为他人贷款。个人信用记录是“经济身份证”,以本人名义贷款意味着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一旦实际用款人拒不还款或无力偿还,贷款人将面临征信受损、被银行催收甚至被起诉的严重后果。本案中,崔某碍于同事情面同意帮忙贷款,最终背负了巨额债务。


贷款办理须全程掌握真实信息。办理贷款时,务必清楚了解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核心信息,不要将手机、身份证、银行卡交给他人操作,更不要配合他人进行自己不清楚用途的刷脸认证或签字。如发现贷款金额与事先约定不符,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银行核实。


警惕“帮忙贷款”背后的诈骗陷阱。不法分子常以“只需你出面签字”“贷款由我来还”等话术,诱骗他人以本人名义贷款后据为己有。遇到此类情形,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他人的口头承诺。一旦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