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现交往后
女子虚构“富二代”身份
以银行卡限额为由
让男子帮其垫付消费
骗取13万余元
更让男子气愤的是
“富二代”女友
“脚踏两只船”
除了自己
还有其他对象
近日
合肥检察机关
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图片来自网络
2024年1月底,小华(以下均为化名)在交友软件上与小美(以下均为化名)相识,奔现后两人逐渐发展为恋人关系。恋爱期间,小美谎称自己是某高校在校学生,家境殷实,父亲在做房地产生意,因自己大额消费导致银行卡限额,父母暂时也没给钱,需要小华暂时帮其垫付消费,后期父母钱款到位后就会还钱给小华。
见小华深信不疑,小美又进一步编造谎言,称父母已为其购房,但是装修费用因银行卡限额也没办法取出,需要小华垫付装修费用。为了获取小华的信任,小美还将银行卡余额PS为500万元。
短短两个月,小美就以各种费用为借口骗取了小华13余万元,这笔钱也被其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欠款。
2024年5月,小华发现小美另有恋爱对象且已同居,两人分手,之后小美将小华拉黑,拒不还钱。
经小华报警,小美于5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