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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先进典型】李卫华:察微析疑打击黑恶势力
时间:2020-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蜀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李卫华是检龄达23年的老检察。作为蜀山区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承办人之一,自2018年以来,她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42人,协助办理2件34人,所办案件量占该院涉黑涉恶案件三分之一,且所办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量刑建议均被采纳。

  “扫黑除恶不仅是法律任务,更是政治任务”。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伊始,作为涉黑涉恶案件的承办人,李卫华紧紧围绕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认真研读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察微析疑每一个线索,做到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在办理陈某某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由于该案具有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法律关系交织复杂,案件定性难度较大。李卫华吃透政策法律精神,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办理范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为提升办案质效,李卫华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固定案件证据,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明确案件侦查方向;与此同时,多次通过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协调会商机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在办案过程中,该案在未经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下,不到一个半月就全部审查完毕,并移送起诉。

  在办案过程中,李卫华从不简单“就案办案”,在做足做细诉前主导、庭前准备的同时,还做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做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在办案中涉及到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李卫华均在第一时间移送该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三年来,通过她移送的线索,蜀山区检察院对6起生效判决、4起执行行为实行了监督,保障了司法公正。

  办案是法律使命

  更是社会担当

  李卫华在平凡的岗位上

  践行着为民服务宗旨

  用忠诚与担当

  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交上了一份高分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