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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七氟丙烷气体钢瓶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时间:2026-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敬的投标人:

我院现对“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七氟丙烷气体钢瓶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二次”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七氟丙烷气体钢瓶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概况

我院办案工作区七氟丙烷气体钢瓶维保周期已到,需要重新进行检测、维修、充压、补充药剂、维护保养。

3、项目需求

对我院11只七氟丙烷气体钢瓶进行检测、维修、充压、补充药剂、维护保养、七佛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季度维保12次、质保周期三年(从项目验收结束开始计算)。

3.4 投标人须现场勘查后再报价。

4、最高限价:25000元。报价需包含我院11只七氟丙烷气体钢瓶进行检测、维修、材料费、充压、补充药剂、三年维护保养、上门拆装、运输、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季度维保(12次)、税金等一切费用。

5、合同期限及支付: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计划工期30个自然日项目完工需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质保三年、维保费用(服务完成后按年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6723上午9:00

2、评标地点:蜀山区人民检察院5楼会议室

3、供应商应于2026723上午9: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递交蜀山区人民检察院420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受。

4、响应文件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经办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

3)报价单一份、清单一份(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8955183429

、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无效,责任自负。

2、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