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标人:
我院现对“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一楼大厅空调维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一楼大厅空调维修
2、项目概况
我院检务工作区一楼大厅空调不工作,经检查管道有破损需要漏点筛查,追加冷媒,两台压缩机损坏以及配套相关配件需要更换。
3、项目需求
3.1更换两台压缩机(要求三菱重工海尔原厂)及其相关配件;
3.2漏点筛查(氮气查漏维修);
3.3 追加冷媒;
3.4 投标人须现场勘查后再报价。
4、最高限价:33000元。报价需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5、合同期限及支付: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计划工期3个日历天;工程完工需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质保到2026年9月30日。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获取
请于2025年12月9日17:00前联系丁淼获取,电话18955183429。
四、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9:00
2、评标地点:蜀山区人民检察院5楼会议室
3、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10日9: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递交蜀山区人民检察院420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受。
4、响应文件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经办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
(3)报价单一份、清单一份(需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联系人:丁淼
联系电话:18955183429
六、其他事项说明
1、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无效,责任自负。
2、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