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学生宣告不起诉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为何又接连发出两份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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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的一天晚上,大学生张强(化名)在聚餐过程中大量饮酒后,与同学一起到网吧内上网,张强因酒醉,在网吧电脑前睡觉。睡醒后张强准备上厕所,因醉酒意识模糊,将尿液撒到了同在网吧上网的小海(化名)身上。小海发现后,非常气愤,和随行朋友合力将张强控制住并报警。民警接警后到网吧处理该警情,要求张强出示身份证,并到派出所处理纠纷。张强拒绝,同时突袭民警两拳。24日凌晨,民警、群众合力将张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处理,受伤民警因外伤致面部及右上肢疼痛,皮肤破损到医院就诊。
案件移送起诉,承办人仔细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但张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坦白情节,并已经取得了被害民警的谅解。考虑到张强系在校学生、初犯偶犯,日常表现良好,且还在求学阶段,尚未步入社会,刑事处罚前科会给其刚刚起步的人生产生巨大影响,从而左右其人生道路的选择。综合考量后,拟对张强不起诉。2018年12月26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12月29日,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张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几天后,蜀山区检察院对张强一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向张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校方还组织部分师生现场观摩不起诉公开宣告的整个过程,聆听检察官释法说理。检察官向在场师生阐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提醒在校大学生要以此为戒,提升自控能力,文明修身,提高法律意识。
鉴于张强确有妨害公务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在不起诉公开宣告后,承办检察官接连发出两份检察建议,一份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张强给予行政处罚,对其小惩大诫,让其提高认识、遵纪守法;另一份建议发给张强所在学校,建议校方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要加强法治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强化对学生教育、管理和引导,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