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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6-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1: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附件2: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共3个)

附件3: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信息化维保及网络租赁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详见附件1: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2,706.84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706.84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4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5.48万元,下降2.71%,支出总计减少75.48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2,70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4.34万元,占99.5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5万元,占0.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2,70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5.88万元,占89.99%;项目支出270.96万元,占10.0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94.3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694.3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72.88万元,增长16.0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72.88万元,增长16.06%,主要原因:2024年隶属关系改变,划为市财政统管,原来由区财政保障的人员考核奖、检辅人员经费等由市财政保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202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2.88万元,增长16.06%。主要原因2024年隶属关系改变,划为市财政统管,原来由区财政保障的人员考核奖、检辅人员经费等由市财政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0万元,占0.37%;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061.17万元,占7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37.26万元,占16.2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7.78万元,占1.7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8.13万元,占5.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71.92万元,支出决算为2,69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拨付年中追加考核奖、基本支出追加、职业年金做实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423.38万元,占89.94%;项目支出270.96万元,占10.0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拨付司法救助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3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拨付考核奖、基本支出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221.67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空调维修改造项目采购程序中止,年底财政收回相关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7.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名在职人员转退休,追加相关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6万元,支出决算为9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名在职人员转退休,追减相关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9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付职业年金做实清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4.58万元,支出决算为4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3人,年中追加相关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薪资调整,年中追加相关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3.9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名在职人员转退休,追减相关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2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3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0.8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1.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万元,占98.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2025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40.63%。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支出。主要用于业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批,1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控,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原则,控制开支。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2025年度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5年,购置车辆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控,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原则,控制开支。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案、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7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336.89万元,比2024年度减少7.97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关于2025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5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3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8.72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本部门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较好地完成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32分,自评等次为“优”。2025年,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910件。坚守法治担当,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四大检察”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人民至上,以高质效履职做好民生实事;深耕主责主业,以高精准监督守护公平正义;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多措并举提升履职能力。获得国家级集体荣誉3项、省级7项、市级2项,3案入选省级典型案例,25名干警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与年初预算偏离度较大;二是绩效自评人员专业性不足。财务人员对绩效自评新方法、新要求学习不够深入,同时对业务部门运转情况的了解不够深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预算编制中要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络,应编尽编;二要优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建立监控制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的培训,培养 “业财融合”的专业人员。

(3)部门评价。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信息化维保及网络租赁费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29.28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2025年度,信息化维保及网络租赁费项目已完成年度设定的绩效目标,达到项目预期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涉密项目除外),详见“附件2: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共3个)”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2025年度信息化维保及网络租赁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3: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信息化维保及网络租赁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