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部署
曹建明:尽管明年要转隶 最后一年尽职尽责查办职务犯罪
时间:2017-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天下午,辽宁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现场,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发言时表示,尽管明年要转隶,检察机关的反贪职能将转并到监察委员会,但是最后一年,检察机关仍然要履行好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

  目前,北京、浙江、山西等三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按照安排,监察法将于明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如果审议通过,那么监察体制改革将全面启动,检察机关的反贪职能以及机构、人员都将全部转并到监察委员会。

  今天上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曹建明谈到监察体制改革时强调,今年检察机关“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

  他表示,今年一方面做好试点地区的转隶工作,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毫不放松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

  今天下午,在辽宁代表团审议现场,曹建明发言时再度表示:尽管明年要转制,但是最后一年当中,还是要尽职尽责履行好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推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滥为等问题,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作用,促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发言中,曹建明还提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找准切入点切进去,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司法保障。在“三去一降一补”、处理僵尸产业、化解过剩产能等改革过程中,矛盾会进入到司法程序中。检察机关必须提高自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曹建明称,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司法保障,检察机关有多项工作要做,包括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力度;在规范市场和政府的行为过程中,通过司法办案,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建设法制化的营商环境,“这是行政检察工作很重要的一块”; 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保障力度,加强产权保护,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