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职能
2018年5月30日关于丁潇雨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蜀人常〔2018〕14

   

  关于丁潇雨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30日,合肥市蜀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

  丁潇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袁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程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何恩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新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向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汪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韩振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丁金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黎俊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云霞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戴文珺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崔东海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卉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区委、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

  各有关单位。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