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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钱”,也要为这27家公司追回来
时间:2020-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刚拿到许某某等四人合同诈骗案,见案值只有8万余元,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周平准备速战速决,可在仔细审查卷宗后,发现受害公司达到27家,便改变了想法。

原来,2018年9月,被告人许某某、岳某某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一个月后,被告人程某某、孟某某注册成立了另一家公司。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两家公司共同租赁本市庐阳区某地作为经营地址,以其中一家公司的名义,分别为许某某团队和程某某团队共同推销代理申请商标注册业务。许某某、程某某通过软件查询中小公司信息,再交给业务员打电话推销代理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保护。在此过程中,岳某某、孟某某冒充其他公司负责人,打电话给意向客户,谎称要抢注其公司商标或高价购买其商标(俗称“配合电话”),欺骗客户要尽快注册,再由业务员谎称商标保护到期、北京商标总局收到投诉等,打“配合电话”欺骗、利诱或恐吓客户,隐瞒真相,使客户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委托他们办理商标注册或版权保护,许某某等人以收取商标注册费、LOGO设计费和版权保护为名,骗取27名被害人共计87100元。

2019年6月3日,许某某等四人分别被抓获归案。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周平在审查时发现,受害公司被骗损失最多6100元,最少只有1500元,她认为,尽管每家公司损失金额不大,可这些都是中小型企业,必须帮他们挽回损失。小钱,也要为他们追回来。于是,她要求这四名被告人退赔所得赃款,返还被害公司,认罪认罚,从而得到法律的从宽处理。很快,四人将赃款退回。

2020年8月24日,蜀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许某某等四人提起公诉。2020年9月14日,许某某等四人均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今年以来,蜀山区检察院专门出台了《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坚持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检察机关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中,注重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