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院党组研究,以下个人和部门拟评为院2016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拟评为院先进个人的表彰对象:杨红丽、马飞、向涛、周海、戴文珺、赵云霞、付强、黄河、王辰然、李洋。
二、拟评为院先进集体的表彰对象: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