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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蜀山区检察院实现律师互联网阅卷服务
时间:2021-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9日,高检院决定在安徽等三个省(直辖市)开展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并开通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对此,蜀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上级院的统一部署,采取三项措施,推动律师阅卷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其具体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该院安排第四检察部牵头负责人专门负责试点工作的推进,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律师互联网在线阅卷;同时要求案管、技术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学习,积极推进。该院积极组织案管、技术人员参加高检院举办的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操作视频培训及高检院信息中心云视频律师网上阅卷(1.5系统)培训,及时掌握办理流程。同时,检查软硬件设施配套情况,在原有配备台式电脑的基础上,增加配备手提电脑,为办理互联网在线阅卷提供便利。

  三、加强宣传,广而告之。该院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宣传互联网阅卷服务;充分利用律师电话咨询、现场阅卷的机会进行宣传,并协助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完成注册账户、身份绑定、申请办理等事项。以此不断扩大互联网在线阅卷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同时,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为该院全面实现律师互联网在线阅卷服务常态化运行创造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