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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不寻常的录像
时间:2022-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对我提出的量刑建议……”

  2022年2月24日一早,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瞿临祉带着书记员、法援律师,驱车两百余公里来到一犯罪嫌疑人家中提审,同时为其办理认罪认罚。

  之所以异地提审,是因为马某已怀孕七个月,医嘱不宜奔波走动,瞿临祉了解到该情况后,随即联系法援律师一同前往。

  在马某家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后,瞿临祉就此次案件的办理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具体的刑期计算过程做了详细的说明。鉴于侦查机关决定其取保候审期限将满,检察机关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法援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此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人对录音录像资料进行封存留档。

  据悉,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听取意见规范化,蜀山区检察院认真部署安排,先行先试,以检察院办案区的讯问室为基础,建设独立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听取意见室,利用固定式、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积极开展同步两录工作。今年以来(截2022年2月25日),该院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4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