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1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拔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93.37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0.0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3.3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
55.81
公务用车购置
27.52
二、2013 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3 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 93.37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0.05 万元,占 10.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83.32 万元,占 89.24。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 30 条市委市政府 10 条要求,严格执
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务接待费支出 10.05 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 10.05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办案业务需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83.32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7.52 万元,购置 1 车辆,用于
满足办案公务活动开展需要。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 55.81 万元,全部用于业务办案公务用车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3 年,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
14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13 辆。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拔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64.79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9.6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5.1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5.12
公务用车购置 0.00
二、2014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64.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8万元,占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11万元,占85%。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1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9.6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9.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办案业务需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11万元。全部用于业务办案公务用车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4辆。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二Ο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64.7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9.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5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我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9.7万元,预计42次、756人,主要用于单位业务指导、办案协助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5万元。 2014年预算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年审费、安全奖励等支出,用于保障办案业务、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通过用车审批制度,完善费用核销手续从严控制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