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2022年度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时间:2023-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12月25日在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22年工作回顾

全年(数据截至2022年12月15日,下同)共办理各类案件3798件,同比上升21.1%。两个检察新媒体账号被评为中央政法委第三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账号,获中央政法委通报表彰。办理的全国首例“自洗钱”犯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司法警察协助督促履行窨井设施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首批司法警察协助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第二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评为重罪条线优秀办案团队,27名干警获得省、市、区级表彰。

一、强化能动履职,建设平安蜀山展现新作为

全年共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74人,同比下降25.6%;审查起诉1804人,同比上升4.1%。

着力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邪教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5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互联网领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8人。起诉杀人、重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2人,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犯罪85人,起诉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2人。

着力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3人,同比上升97.3%,其中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71人,同比上升3.17倍。对“中永诺信系”合肥三个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提起公诉,认定非法集资总额25亿余元,追赃挽损1900余万元。从严打击洗钱犯罪,提前介入林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认定涉嫌洗钱犯罪13人,同比上升5.5倍。

着力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广泛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相关联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326人,同比上升3.52倍。对黄某等30人发布虚假考试信息,虚构预期收益,骗取87名被害人培训费13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为被害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针对快递从业人员非法售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14人。

着力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加强监检衔接,合力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起诉该领域职务犯罪5件5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等问题,向涉案粮食购销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指控行贿犯罪3人。办案中发现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线索,及时报送上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经我院提起公诉,现已作出一审判决。

二、厚植为民情怀,回应群众期盼彰显新担当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起诉19件21人,同比分别上升5.6%和16.8%。坚持综合保护,发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份,监督某旅游景点对未成年人依法收费案入选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发出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特别制度;11名检察官在11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坚持“双向保护”,注重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为13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和救助;关注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力度,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坚持创新宣传,开设每月一期“蜀光未检小课堂”,制作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微视频《为了孩子,你一定要发声》,该公益广告获第七届合肥市法治微视频一等奖。《发现未成年人受欺凌,你该这么做》等3部作品获2022年合肥市青少年“快乐成长”微视频大赛一等奖。

用心维护民生民利。起诉涉疫犯罪2人。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3件3人,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守护群众的“养老钱”。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救助37人50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6倍和2.3倍。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因合租房屋噪音、道路行驶中互不相让等常见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促进刑事和解,决定不起诉75件205人。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和接待大厅,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温暖控申”服务。妥善处理群众信访499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办理”,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100%回复。坚持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接访42件次,包案28件,包案化解率达92.86%。积极邀请专家学者、值班律师、心理咨询师、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深度参与化解信访案件33件。

三、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效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与区公安分局会签文件,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监督撤案28件,同比分别上升1.4倍和27倍;追捕、追诉漏犯22人,同比上升1倍。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覆盖”活动,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问题,通过集中训诫以案促改,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保障民营企业社区矫正人员外出从事经营活动49次;开展职务犯罪、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活动,核查被执行人163人,核查执行金额7300余万元,监督规范执行。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3件。依法履行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27件。针对胜诉方应享有的诉讼退费权利未得以全面保障的情形,建议法院及时退还诉讼费,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出行政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生态环境、国有资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74件,同比上升27.6%,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针对辖区三甲医院、行政服务大厅周边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问题,向4家监管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排查206家备案停车场无障碍车位设置情况,整改54处不规范盲道。该案成功维护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四、优化工作举措,推进社会治理迈出新步伐

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立。组织召开首次“府检”联席会议,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推进8个联动项目落地落实。与区财政局、区国资委会签《关于建立蜀山区国有资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程序衔接机制的办法》,着力构建国有资产保护新格局。与区妇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增强妇女、儿童保护合力。聘请8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协助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

开展企业合规改革。与区工商联等10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蜀山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设立区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对涉案企业“司法诊疗”,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对民营企业经营性犯罪开展合规审查,依法对涉案4家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决定不起诉,涉案企业整改后,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新增投资1400余万元,保障就业160余人。

深化诉源治理。围绕校园安全、虚假诉讼、国有资产保护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发出检察建议62份。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64人,不捕率为34.6%;不起诉330人,不诉率为18.61%。做好刑行衔接,对应给予行政处罚的35名被不起诉人,移送行政机关处理。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逮捕后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2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行见效,认罪认罚适用率91.34%,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上升至92.11%,采纳率97.37%,一审服判率97.8%,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

五、深化自我革命,锻造检察铁军呈现新形象

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检察能动履职不折不扣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区委、市检察院和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请示报告50件次。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施“品牌领航”工程。参与全区疫情联防联控,组织73名干警下沉社区、封控小区、隔离点值班值守,支援疫情防控。开展“四员一律”进社区工作,32名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入驻84个基层社区,推动普法宣传、矛盾化解与检察履职有机结合。

多措并举强化队伍建设。全年组织开展专题讲座5次、线上业务培训40余次,通过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干警综合素能不断提升,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市优秀公诉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持续开展助企解难题等活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37项,进一步传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等规章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落实“逢问必录”,检察人员如实记录重大事项50件。

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检察长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10件次。邀请23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重点案件评查等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93件次。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听证工作,针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开展检察听证105件次。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严格贯彻区委“136”发展目标,更深融入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创新发展,努力为蜀山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检察工作。二是以高度政治自觉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三是以更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四是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锻造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