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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取得新的进展。

  一、充分运用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年依法批准逮捕315件519人,依法提起公诉516件819人。

  (一)重点打击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年共起诉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218件315人,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案件67件67人,其中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54件54人,起诉聚众斗殴犯罪案件12件44人,起诉毒品犯罪案件37件65人。如依法快捕快诉孙某某等14名被告人入户盗窃、抢劫等团伙犯罪案件,以零口供对陈某等人通过互联网贩卖冰毒90余克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二)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年起诉此类犯罪案件32件56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16件25人,起诉马某某等外省籍人员在合肥以理财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系列犯罪案件13件18人,涉投资人650多名,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成功办理非法吸收2000多人投资2.48亿元的“徽州贷”网络非法集资案,中央电视台将其作为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典型案例予以深度报道。

  (三)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符合法定情形,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9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 16人。促成25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法制宣传报道104篇,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二、坚持查办预防同向发力,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 23件 2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人数上升23%,其中贪污贿赂案件 16件19人,同比人数上升18%,渎职类案件7件7人,同比人数上升40%。所办案件均为大案,其中特大案件15件15人. 乡科级以上11件11人(含县处级以上4件4人),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数位居全市第一。全年查办案件主要涉及工程建设及拆迁安置领域,法院作生效判决17件2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一)着力规范侦查行为。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看审分离等制度,严守传唤、拘传时限,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适用,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落实最高检颁布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做到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并重。根据办案需要,先后投入近两百万元资金,添置侦查装备,改造办案工作区,进一步提升侦查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二)着力深挖“窝案串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线索,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如针对拆迁安置领域存在的问题,我院与区纪委密切协作,从一份普通的涉及拆迁安置举报材料入手,抽丝剥茧,层层深入,先后立案查办了区住建局副局长郑某、五里墩街道党工委委员韦某某等六人贪污、贿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着力推进预防工作。以“明法慎行、廉洁从业”为主题,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71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对9家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书。为相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65次。在全市率先推行预防工作“两卡”(告知卡、监督卡)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中国电科43所合作拍摄的预防微视频被中组部评为“2015年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一等奖,并被共产党员网选取展播。与最高检法治中国传媒栏目合作拍摄的专题纪录片,先后在全国两百家电视台(网络电视台)播出,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期待,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0件。对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捕71人,对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起诉4人。追诉漏罪1起,追诉漏犯30人。开展社区矫正“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其中有8人被撤销缓刑执行收监,3人被警告处分。

  (二)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6件,经审查依法提出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其中涉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5件。注重维护司法权威,对正确裁判耐心释法说理,促成息诉和解11件。重视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办理支持起诉案3件,3名被支持起诉人成功获得近60万元经济赔偿,其中南岗镇村民偶某某因交通事故重伤瘫痪,无力提起诉讼,仅获赔部分医疗费,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后,偶某某获得近30万元赔偿款,《检察日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强化控申检察工作。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0余次,受理各类线索77件,均依法妥善处理,其中办理赔偿案3件。协助市院办理全市首例刑事申诉抗诉案件。在全市首创微信预约检察长接待制度,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控申检察信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全年为被害人申请救助金4万元。采取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上门慰问等方式,彰显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暖。

  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在全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一是广泛征集意见建议。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来院视察工作,走访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和辖区企业等方式,征集意见建议39条,均及时梳理整改。二是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情况专项检查,随机抽取60件案件,查找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三是根据区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案件评查活动,抽查15件案件,将评查发现的问题以一案一表的形式分条列明,督促承办人逐案整改到位。四是配合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三级联动评查活动,对3件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案件积极整改,得到上级院充分认可。通过全面查找、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广大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坚持深化检务公开促规范。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全年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21条、重要案件信息10条,公开法律文书242份。利用我院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各类检察信息150余条。在全市率先对拟不起诉、不批捕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全市首家建成综合性检务公开大厅,设立控申接待、案件管理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实现我院各项对外服务职能集约化管理、一站式服务,促进阳光执法、便民执法。

  (三)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一是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相关制度,完善线索管理制度,细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等制度。二是完善案件管理制度,强化对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三是建立案件质量定期评查机制,确保全年评查数量不少于办案总数的三分之一,实行捕后撤案和不诉、撤诉、无罪案件评查全覆盖。四是建立行为管控制度,实施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坚持不懈地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一)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利用专题辅导报告、播放辅导光盘、举办主题演讲和知识竞赛等形式,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弘扬沈浩精神 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持正面引导为主,树立身边典型,在全院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着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借助网络信息技术,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知识视频培训讲座20余次。鼓励干警岗位成才,经常性地开展岗位比武、业务竞赛等活动。成功举办全省检察机关案例研讨会。院侦监科干警被评为第一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公诉科干警撰写的起诉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有6件案件入选合肥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三)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突出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实行院领导带班督察制度,通过旁听庭审,到办案工作区、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检务公开大厅等执法办案场所进行现场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开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扣押款物管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等情况专项督察活动,坚决防止违规违法办案。

  (四)积极完成司改试点任务。坚决按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切实承担起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重任。突出问题导向,制订本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从现有检察人员中遴选检察官实施办法》、《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做好遴选工作。根据省院统一安排,依照本院改革方案的规定,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全院民主测评、执法办案考评、任职年限及奖励评估等考试考核工作,研究确定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候选人并已报上级院审核,在本院公示。

  在检察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控申检察工作情况。深入辖区单位,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先后获得了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合肥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十三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有多名干警获上级表彰,其中一名干警被评为合肥市第四届十佳政法干警。

  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素能需要进一步养成;法律监督的效果需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贯彻好以上工作思路,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维护和谐稳定。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决惩治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等电信网络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打击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更加重视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治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二是更加注重惩防职务犯罪。更加重视查办和预防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紧缺、竞争激烈、监管薄弱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医药卫生、征地拆迁、教育科研、绿色保障、食品安全、“三农”补贴等民生民利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对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官大贪”案件的查办力度。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探索实行规范化取证、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信息化依托、集约化办案模式。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创新预防方式方法,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真正让因犯罪被查处的成为极少数。

  三是更加注重诉讼监督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严格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强化对侦查活动中突出违法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健全和落实纠防冤假错案的长效机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推动民事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四是更加注重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广大干警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毫不动摇地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重点内容,建立和推行纪律教育常态化机制。积极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不断提高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打牢司法公信力的根基。构建从严管理新常态,围绕重点业务部门和重要办案环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五是更加注重司法公信力建设。把严格司法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第一位要求。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把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底线要求。持续聚焦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紧抓不放,更加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司法,让人民群众通过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感受并认同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作为提高检察工作司法公信力的基本途径。以深化完善司法责任制为重点,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紧紧抓住案件信息公开这个重点,使司法办案在公开、自信中赢得社会的公信。

  六是更加注重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坚决按照《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更加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做好检察官任前审查、任后监督工作,积极协助人大做好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同时,不断完善与人大的工作联系机制,密切与代表的日常沟通交流,拓展各级代表深入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把外部监督的约束转化为内部监督的自觉,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举报,高度关注涉检网络舆情,及时核查,回应关切,增强自身监督实效。

  各位代表,“十三五”规划令人鼓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催人奋进。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牢记使命,忠实履职,为加快建设“魅力蜀山、首创之区”做出更大贡献!